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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1日 乱炖金庸--天山童姥第一眼看到那双温和清明的眼眸,我脑海中生出的第一个念头是:毁了他! 那是一种本能的排斥。 正如久居地底的蚯蚓畏惧阳光一样。他的纯白如雪映衬出我的丑恶污秽。 于是,我努力摆出最纯洁的表情,脆生生地说:小和尚。 不过,他摆脱不了我的控制。这样一个单纯的孩子,太容易掌握了,只要小小地利用一下他的良知,就没有什么我办不到的事了。 每日,我练功以外的时间,都用来做一件事:折磨他。 对于一个视清规戒律如性命一样重要的和尚来说,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破戒。 看着他在欲望与原则之间挣扎,我无比愉悦。 所以,我发明了生死符。顺我者生,逆我者死。 在飘渺峰上,我最快乐的时刻,就是看着那些在武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,即便心里恨我恨到做梦都希望把我千刀万剐,在我面前却不得不装出一副讨好谄媚的嘴脸。 狗一样低贱。 返老还童,人人羡慕。可是,日日夜夜,我忍受着骨骼急速拉伸的巨痛,其中的痛苦,谁又知晓? 日升日落间,看红颜销去,一夜白发。这种心情,又有谁理解? 然而,最痛苦的是,来自至亲之人的背叛。 秋水与我,曾经是世间最要好的姐妹。性格相似的我们,分享着我们喜爱的一切,衣服,食物,武功心得。。。 直到,我们爱上同一个男人。无崖子。 那个男子,永远白衣似雪,黑眸如星。温和淡定,如仙如谪。 于是,我们开始明争暗斗,用尽一切手段,只为博他一笑。 然而,我时常犹豫,难道我真的应该为了爱情,牺牲掉十余载的友情吗? 秋水,你不会知道,当我最后一次入关修行时,我曾暗自发誓,等出关之时,我就放手,成全你的爱情和我的友情。 可是,你永远不会知道了,你毁掉了一切,使我变成了这样一个怪物。 是的,一个非人非妖的怪物。从那时起,我就决定,我不会再相信别人,我要把一切牢牢地掌握在自已手中。 我有些不安了。对于我所不能控制的东西,我总会感到不安。 于是,我干脆抓来了西夏公主,那个花一样娇艳的女孩。我不否认,我嫉妒她的青春。毫不掺假的青春。 归功于师父挑剔得近乎苛刻的眼光,我的师弟师妹们无一不具备风华绝代的外貌。 之于我,其影响就是,我已不记得,我上次正眼打量别人是什么时侯的事了。而现在,一定是太过寂寞无聊了吧,我无不自嘲地想。 感受到我胶滞的目光,小和尚从饭盘中抬起脸来。四目相对,他的脸竟倏地红了。 真是可爱的孩子。 我放声大笑,笑得不可自已,笑得直喘不过气来。多少年,我已经没有这样真心地笑了。笑到最后,泪水泛滥。 我拉着他,絮絮地讲述那些封尘已久的过往。那些鲜活的画面,清晰如昨。 原来,那些记忆一刻也不曾淡去,深埋于我的心里。 可是,为什么,那曾经炽烈如火的爱,痛彻心肺的疼,以及沁入骨髓的恨,都已消逝。我仿若飘浮于那些画面之外,讲述着别人的故事。 每当我叙述时,小和尚的眼睛里,总是盛载着浓浓的安慰,怜惜,以及深情。 是的,我没看错。在尘世浮沉了近百年,这样的眼神,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其代表着什么? 而我的心,那颗冰冷得麻木的心,竟因此奇异地温暖起来。 四十而不惑。我以为,到了我这个年龄,已经不会再迷惑了。 可是,我开始置疑我的人生。 我自以为爱了一生,恨了一生。可那些感情,现在想来,竟是如此可笑。 我早已不记得,为什么会爱上无崖子了。 刚开始的悸动,或许仅仅因为,他是我所见过的,长得最英俊的男子罢了。 其实,我并不了解他,在我面前,他从来都是礼貌而疏远,我永远不知道,他温和的笑容下面,有怎样的内心。 而后来的一点一滴,却全是意气之争了。 当初之所以能够想到放弃,或许正是因为爱的不深吧。 而秋水,我的小师妹。我们其实,只是殊途同归的两个可怜人而已,却手足相残了一生一世。 镜花水月。浓华如梦。 我的一生竟在我的自欺欺人中度过。 可怜!可悲!可笑! 更加讽刺的是,我竟然也,爱上了他。是的。我爱他。仿佛恢复了青春,心跳地如此剧烈,以至于,我不能再欺骗自己。 可是,我能怎样?我们相差了七八十岁呵。白发红颜,一树梨花压海棠?![注]我不允许。 何况,我害怕。害怕有一天,我老到走不动路,他仍正值壮年,如若那时他将我抛弃,我待如何? 再者,江湖上我早已臭名昭著,仇敌遍地。他如此善良,连一只小免都不忍伤害,我又如何能拖累他? 思来想去。不如归去,不如归去。 秋水那致命一掌,我不是躲不开。我是故意的。死在她掌里,也好,我们纠缠了一生,也该两清了。 弥留之际,最后印入我眼帘的,是虚竹痛苦的眼神。 我开心地笑了。 原谅我,最后自私一次,在你最深爱我的时刻,这样离去。 得不到的,永远是最好的。我知道,我在你的心理,将永远地占据那个最柔软的角落。 海枯石烂。 2月8日 乱炖金庸--杨康我躺在冰凉的地上,深入骨髓的钝痛已经消失,神智却逐渐清明起来。
原来这就是回光反照。 我,终究是输了。 可以想像人们将如何评述。 背信欺义。贪慕富贵荣华。认贼作父。人人得而诛之。 嘴角轻扯开一个讽刺的弧度。我忽然有了大笑一场的冲动。 这些汉人,满嘴道德仁义。背地里却阴谋算计。用正义的大旗掩盖自私自利的本质。虚伪。 生于金国,长于金国。是金人把我养大。
我凭什么为汉人卖命!仅仅因为我身上流淌着的,是汉人的血液? 真是笑话。 至于那一个个谎言。手段而已。 我若赢了。便是谋略。 可惜我输了。必定成为我奸滑恶毒的证据。 然而,男子欲立于世,必成就一番功业。成王败寇。愿赌服输。如此下场,我其实没有什么可怨的。 只可惜,念慈,我的妻。 我不能陪伴你了。 一幕幕往事从眼前划过。清晰宛如昨日。
那个春风颓靡的春日。那个荒唐可笑的擂台。那个村妇打扮的少女。 我已不记得当时为何跳上那个擂台。或许是太过无聊。或许是那些污秽的议论。又或许,只是命运。 我故意摘去她的绣花鞋,将她抱入怀中。 她缓缓抬头。 眼眸清澈如秋水,灿烂如星辰。颊生红芙,艳若朝阳。 我那颗早已被血污冻结得麻木的心,不可自已地颤动了。 人生若只初相遇。如果时光能停留在那一刻,该有多好。
没有家仇国恨的阻隔,念慈,我们是否能拥有幸福? 那一刻,我在心中默默发誓,念慈,我杨康负尽天下所有人,独不负你。 可是我终究负了你,是吗? 你不知道,我有多害怕。害怕有一天,你会用像黄蓉一样的眼神,鄙夷地看着我,狼心狗吠的家伙。
我不自乎世人如何看我,却独独害怕承担来自于你的责难。 所以,我宁愿意用谎言建筑起爱的桥梁。 我无法承受失去你的后果。 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清泉。所有的仇恨和报负,在你温柔的笑颜下,都消失怠尽。 铁掌峰上那个缠绵的月夜,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。你终于成了我的妻。 轻轻地拥住你,感受着两颗心共同地跳动。你知道吗,念慈,我多么想就此停下。远离这肮脏的尘世。 可是,我知道,我不能。 人在江湖,身不由已啊。 那些标榜道义的正派人士,如何能放过我这个背信欺义的无耻之徒? 我只有两个选择。杀人。或被杀。 所以,今天这样的结局,本也是意料之中。
选择这条路,我并不后悔。我只是没有足够的运气而已。 我也不怨苍天。毕竟,在这样一个险恶的尘世中,你能让我拥有这样一个妻子。我知道,你并不能理解我的所做所为。可是始终不离不弃。 此生足矣。 我只是,对不起你呵,念慈,我的妻。我怎么能留下你一个人,孤伶伶的。 还有,那尚未出生的孩子。爹的恶名将烙在你的身上,一身一世。 若有来生,我不求其他一切。只求能与你,念兹,相知相守。 说明: 不要惊奇,不要诧异,某珩原创。 偶这么懒的人,会写这种东东,呃,全因为一个人,大大同学。 这位同学在自己的BLOG上开了个专栏--乱炖金庸系列。目前写了三篇,郭襄,小昭,穆念慈。(强烈推荐!五颗星!!!)详情见:http://www.blogcn.com/user61/arguestgarden/blog/28630549.html 这位才女同学,大约以为别人写起这些东西,也像她一样轻松。于是,几个回合后,心珩慈口软的某珩,便被拖下水了。按照我们高中里曾经玩过的一样,写AB篇。她写女我写男。 于是,某珩开始了痛苦的挣扎。实在写不出的说。为此,某珩憋闷到内伤。 写出这么狗血的东西,我也不是有意的。各位看官看不下去就自动绕道。 某珩吐血中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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